中新社圣保羅11月8日電 巴西前總統盧拉當地時間8日下午獲準出獄,他因貪污和洗錢罪名已入獄1年零7個月。
7日,巴西最高法院投票表決,以6票支持、5票反對,推翻了一項長達三年的強制規定,即要求被定罪的罪犯在首次上訴失敗后立即入獄,從而決定已定罪的罪犯只有在所有上訴手段使用完后才能入獄服刑。這項裁決或可使包括盧拉在內的近5000名正在上訴的囚犯被釋放,但釋放罪犯需由法院針對具體案件,逐案決定是否釋放。
8日,盧拉的辯護方根據巴西最高法院頒布的新裁決要求釋放這名74歲的前總統。數小時后,法官下令釋放盧拉。當天下午5時40分,盧拉在眾多支持者簇擁下離開了其服刑的巴拉那州首府庫里提巴的監獄。
資料圖:巴西前總統盧拉。
盧拉離開前對支持者發表了20分鐘講話,感謝支持者在監獄附近為他停留了580天。巴西媒體稱,盧拉出獄后將回到圣保羅的家中。
2017年7月,巴西聯邦地區法院認為,盧拉從奧亞斯建筑公司接收了一棟位于圣保羅州瓜魯雅的高檔住宅,以此為該公司換取巴西石油公司的工程合同,裁定他貪腐與洗錢罪名成立。
在一審判決中,盧拉獲刑9年6個月。2018年1月,法院二審將盧拉刑期增加至12年1個月。同年4月,盧拉到庫里提巴聯邦警局投案服刑。今年4月,法院將盧拉的刑期減至8年10個月。
盧拉2003年至2010年任巴西總統。他否認所有指控,認定自己遭政治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