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國家新聞出版署下發《關于2019年全國統一換發新聞記者證的通知》,宣布從12月2日開始,全國統一換發記者證。
本次換發記者證工作從12月2日開始,持續到明年3月31日,在此期間,舊版記者證依然可以使用,此后全數作廢。此外,新版記者證由國家統一印刷,不收費用。
根據通知,獲得記者證的記者需要在14家具有新聞采編資質的新聞單位就職,而且必須通過新聞采編人員崗位培訓考試,或者具有新聞、播音主持專業副高級及以上職稱。
《通知》也對不得換發新聞記者證的狀況作了詳盡規定,包括個人存在不良從業行為記錄、報刊出版單位長期不能正常出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