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消息,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今日(7月3日)宣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第十二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港區國安委)。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亦同時按《港區國安法》第十六條第二款任命劉賜蕙女士為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擔任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負責人。劉賜蕙于今日宣誓就任。

據央視新聞消息,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今日(7月3日)宣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第十二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港區國安委)。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亦同時按《港區國安法》第十六條第二款任命劉賜蕙女士為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擔任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負責人。劉賜蕙于今日宣誓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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