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代檢察長滿一年后,始終未能“去代轉正”的河南義馬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曹樣婷,被證實已主動投案。
河南省紀委監委網站7月2日午間發布消息:義馬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曹樣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駐馬店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簡歷顯示,曹樣婷,女,漢族,1968年4月出生,河南靈寶人,1991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曹樣婷此前長期在家鄉靈寶縣工作,曾任靈寶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2015年2任月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正科級檢察員。
2019年6月,曹樣婷出任義馬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至今未能“去代轉正”。
作為一名資深檢察官,曹樣婷曾獲得過不少個人榮譽。
大河網2015年刊文介紹:2012年來,在分管公訴、偵查監督、民事行政檢察和監所檢察工作中,曹樣婷既當指揮員又當戰斗員。在她的帶領和參與下,(當地檢察部門)先后獲得“全省優秀公訴團隊”等榮譽。她個人榮立個人二等功1次、個人三等功2次。
文章提到:“深挖案中案”是曹樣婷的看家本領,她認真分析案情后認為,2012年7月,犯罪嫌疑人吳文革擔任靈寶市陽平派出所婁底警務區警長,負責監管對象的管控等全面工作;犯罪嫌疑人盧萬才作為緩刑犯強東升的直接監管人,不認真履行監管職責,致使被監管對象強東升從2012年9月至12月連續作案14起,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2013年12月13日,該案起訴后,被告人吳文革犯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被告人盧萬才犯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