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全面”首先要避免中國掉入中等收入陷阱
“四個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
從時間軸來看,“四個全面”是在不同高層會議場合逐步提出的。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部署。
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
2014年10月8日,習近平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提出全面推進從嚴治黨。
2014年11月,習近平到福建考察調研時提出了“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程”的“三個全面”。
2014年12月在江蘇調研時,則將“三個全面”上升到了“四個全面”:“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推動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邁上新臺階”,新增了“全面從嚴治黨”。至此,“四個全面”基本成型,構成了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治國理政總體布局。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中共十八大提出的總目標,而全面深化改革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則如大鵬之兩翼、戰車之兩輪,共同推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順利實現。這個過程中,全面從嚴治黨則是各項工作順利推進、各項目標順利實現的根本保證。
在時事評論員和專家學者眼里,習近平提出的“四個全面”就是他治國理政的戰略布局圖。
中國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說:“這是一個正式的宣示,宣告‘四個全面’成為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治國理政的全新布局。”許耀桐認為,習近平提出的理論很有新意,新就新在“全面”二字。他說:“一方面是一種延續性,是對以往方向、路線的一脈相承,表明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沒有另起爐灶、否定過去;另一方面,‘全面’并非輕描淡寫,可有可無。‘全面’就是要覆蓋面更廣,不可能留有死角、達不到的地方,而且加強了力度深度廣度。”
與專家學者的解讀不同,民眾則普遍關注習近平提出的“四個全面”里邊的干貨。所謂干貨,就是硬指標和硬措施。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中,民眾看到有這樣的表述:到2020年,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這一目標的表述被稱為中國版的收入倍增計劃。
收入倍增計劃最早出自日本。1960年,時任日本首相的池田勇人采納經濟學家村治的建議,提出了“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為實現這一計劃,日本進行了一場經濟躍進。到1967年,日本僅花費7年時間,就實現了國民收入翻一番的目標,帶來了史稱“日本奇跡”的經濟躍進。1968年,日本超越西德,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日本世界經濟亞軍的位置直到2010年才被中國趕超。
中國版收入倍增計劃的關鍵是,到2020年,中國的經濟總量將可以超越美國,人均收入也將邁入高收入國家的行列,從而擺脫中等收入陷阱,步入比較穩健的發展軌道。更加具體地說,中國希望在2010年到2020年的10年間,再造3億中等收入階層,從而從根本上改變中國國民收入的金字塔分配結構,轉入橄欖形結構,一個由中等收入階層主導的經濟社會,將更加穩定,也更加健康。
在中國數千年的歷史上,歷史學家總結有10次比較重要的改革,包括管仲改革、商鞅變法、王安石變法、張居正改革等著名改革,其中有三次改革基本成功,但每一次改革都出現了反彈和回潮。由鄧小平發起、習近平進行全面升級的世紀大改革,則堪稱中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大變革。以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為例,此《決定》雖然只有2萬字左右,卻涵蓋了15個領域、60個具體任務,可謂“句句是改革,字字有力度”。每一句話的內涵都相當豐富,落實下去都會使該領域的體制機制發生重大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