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10歲女童遇害案將于10日宣判,在這一兇殺案中,13歲男孩、兇手蔡某某因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其刑事責任,對其進行3年收容教養。受害人家屬以生命權糾紛為由,對蔡某某等人提起民事訴訟。
8月6日,從被害女童小淇母親賀美玲處獲悉,她當天收到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的傳票,稱該院受理的小淇生命權糾紛案定于2020年8月10日14時30分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207法庭復庭宣判。5月9日上午,前述民事訴訟在沙河口區法院開庭。因涉及未成年人隱私,此案不公開審理,法院宣布擇期宣判。當天被告蔡某某家屬無一人出庭。經歷兩個多小時的庭審,法院宣布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