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北京市人社局發布北京市2020年相關社會保障待遇集中調整方案。北京市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及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標準。全市享受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待遇群體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對于2019年12月31日前已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及享受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人員,自2020年1月1日每人每月增加20元。北京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人均月領取標準達到830元,福利養老金人均745元。
2020年1月1日起新增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820元;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735元。截至目前,北京市已經連續10年12次調整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標準。2020年全市享受基礎養老金的平均人數為54.83萬人,享受福利養老金的平均人數為35.97萬人,此項政策惠及90.8萬人。預計7月底前發放到位。
我們看到北京上調了養老金的標準,我們到底該怎么看這件事呢?
首先,養老金體系是國家構建的重要體系,在改革開放之前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其實是沒有養老金體系的,當時采用的是機關、企業辦社會的方式,所有人幾乎生老病死都會有自己所在的單位負責,這個制度表面上看起來相當不錯,但是實際上由于給予了企業過度的負擔最重導致企業的效率極為低下,因此,改革開放之后國家就逐漸推出了養老保險體系,按照基本養老保險又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是按國家統一政策規定強制實施的,以保證廣大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需要為目標的一種養老保險制度。其覆蓋范圍為城鎮所有企業及其職工、自由職業人員和城鎮個體工商戶。不過,這個基本養老保險體系卻也有自己較大的壓力,一方面,由于之前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國家是沒有基本養老保險的,所以這就造成了很多制度推出之前的老年人并沒有繳納過養老保險,另一方面,隨著中國人口老齡化的不斷加深,中國的老年人口數不斷增加,給我們的養老保險帶來了巨大的壓力。
其次,為什么我們每年都要上調養老金標準?我國當前基本養老保險采取“統賬結合”的管理模式,要求參保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工資總額的20%和8%的比例,分別參加社會統籌調劑和存入職工個人賬戶中,繳費滿15年并達到退休年齡者可以領取養老金,但是我們知道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物價水平都不是一成不變的,理論上來說物價都會有每年一定程度的上漲,這在養老保險里面屬于叫做通貨膨脹因素,也正是如此,國家即使每年頂著巨大的壓力,也都會選擇上調養老金標準,從而更好地讓老年人們可以老有所養。
第三,我們的養老保險體系未來該怎么辦?其實,我們看到之前的論述就會知道,養老保險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隨著中國人口老齡化的加深面臨著巨大的壓力,這個時候單純的基本養老保險體系實際上是越來越難以滿足大家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的,這個時候其實我們亟待多條腿走路,作為第三支柱的個人商業養老保險,在前期探索發展的基礎上,結合國際經驗,開展了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試點,只是這些還在摸索階段離最終成型還有距離。

